文化部整肃网络音乐:117家网站须60日内备案

4月20日傍晚消息,文化部本日下午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国内违规网络音乐网站在60日内进行申请审批。117家音乐网站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遭文化部点名。

文化部在这份通知中指出,近年来,部分网络音乐网站(单位)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网络音乐活动,扰乱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损害网络音乐企业和消费者正当权益。

通知指出,国内117家音乐网站未履行网络音乐单位许可或备案手续,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及服务。这些网站须在未来60日内到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分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未完成申请或备案登记的网站,文化部将联合相关部分予以严厉查处。

本日下午,文化部还公布了第8批违法音乐及游戏网站名单。其中,“嗨嗨舞曲”等10家网站因提供“粗口歌”等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阿怪音乐网”等19家音乐网站以及广州市传力科技传播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均将遭有关部分查处。

近年来,部分网络音乐网站(单位)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网络音乐活动,扰乱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损害网络音乐企业和消费者正当权益。为加强网络音乐市场治理,整治网络音乐网站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职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79号)和《互联网文化治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32号)等有关法规,现就清理违法违规网络音乐网站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网络音乐网站(附件)未按照《互联网文化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履行网络音乐单位许可或备案手续,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及服务。请所涉网站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60日内,按照《互联网文化治理暂行规定》,到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分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凡在此时限内未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的,文化部将联合相关部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其他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或服务的网站,也要对照《互联网文化治理暂行规定》,依法办理许可或备案手续。文化部及各地文化行政部分或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受理有关违法违规网络音乐的投诉举报。全国文化市场同一举报电线。文化部将在清理核查的基础上,不定期下发查缴目录,指导各地文化行政部分和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违法网络音乐及其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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